公告
日期:2022-09-18 09:29:26  浏览量:627

 

  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规定和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《关于组织第八次“9·18”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918(星期日)上午10时至1019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。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及信号规定如下:

110:0010:03    鸣放预先警报

36秒,停24秒,反复3遍为1个周期,时间3分钟;

210:0810:11    鸣放空袭警报

6秒、停6秒,反复15遍为1个周期,时间3分钟;

310:1610:19    鸣放解除警报

长鸣3分钟。

 

届时,请各单位、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
 

苏州市人民政府

20229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