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范非法集资 共筑平安防线
日期:2022-06-14 14:40:01  浏览量:368

为深入推动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,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,努力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,幼儿园友情提醒您: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自觉抵制非法集资。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请大家守好自己的钱袋子。

一、非法集资的基本概念

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,根据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,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
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:

非法性: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。

利诱性: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。

社会性: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。

特别提醒: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,未向社会公开宣传,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,不属于非法集资。

二、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

1.设立互联网企业、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、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。 

2.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、债权,募集基金,销售保险产品,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、虚拟货币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。

3.在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、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,以承诺给付货币、股权、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。

4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,通过大众传播媒介、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。

5.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。

三、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

承诺高额回报

  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,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,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。

编造虚假项目

 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经常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。

虚假宣传造势

 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聘请明星代言、名人站台,在各大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、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、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。

利用亲情诱骗

 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,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,甚至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,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,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,集资规模不断扩大。

四、非法集资的四部曲

1.画饼

不法分子会编造一个或多个尽可能“高大上”的项目。

2.造势

通过新闻发布会、产品推介会、集体旅游等,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。

3.吸金

通过返点、分红等想法设法套取参与人口袋里的钱。

4.跑路

不法分子会在“吸金”后跑路,或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。

五、非法集资的防范方法

以下情景需警惕

1.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。

2.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。

3.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、“以房”养老等为幌子的。

4.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。

5.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。

6.以“扶贫”“互助”“慈善”“影视文化”等为幌子的。

7.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。

8.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。

9. 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。

10.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