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动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,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,努力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,幼儿园友情提醒您: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自觉抵制非法集资。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,请大家守好自己的钱袋子。
一、非法集资的基本概念
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,根据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,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:
非法性: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。
利诱性: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。
社会性: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。
特别提醒: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,未向社会公开宣传,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,不属于非法集资。
二、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
1.设立互联网企业、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、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。
2.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、债权,募集基金,销售保险产品,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、虚拟货币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。
3.在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、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,以承诺给付货币、股权、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。
4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,通过大众传播媒介、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。
5.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。
三、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
承诺高额回报
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,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或回报,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,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,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。
编造虚假项目
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貌似合法经营的公司或企业,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、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,编造各种虚假项目,有的经常组织免费旅游、考察等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。
虚假宣传造势
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,聘请明星代言、名人站台,在各大广播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、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、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、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,制造虚假声势。
利用亲情诱骗
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,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,甚至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,不惜利用亲情、地缘关系,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,拉拢亲朋、同学或邻居加入,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,集资规模不断扩大。
四、非法集资的四部曲
1.画饼
不法分子会编造一个或多个尽可能“高大上”的项目。
2.造势
通过新闻发布会、产品推介会、集体旅游等,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。
3.吸金
通过返点、分红等想法设法套取参与人口袋里的钱。
4.跑路
不法分子会在“吸金”后跑路,或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。
五、非法集资的防范方法
以下情景需警惕
1.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。
2.以境外投资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。
3.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、“以房”养老等为幌子的。
4.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。
5.以投资虚拟货币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。
6.以“扶贫”“互助”“慈善”“影视文化”等为幌子的。
7.在街头、商场、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。
8.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。
9. “投资、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。
10.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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